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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8-2019年赴法国汉语语言助教的通知 |
2017-11-06 |
为加强中法两国教育人文交流,促进语言合作,经两国教育协商,双方将互派语言助教到对方国家从事语言教学工作。受两国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与法国国际教学研究中心(CIEP)为具体承办单位,联合实施“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 根据协议规定,我校可推荐汉语语言助教赴法进行为期7-10个月的语言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时间: 2017年10月30日(周一)至12月1日(周五) 校内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7日(周五)上午11:30 二、语言助教身份 语言助教为法国临时工作人员身份。助教教学之余,可作为旁听生在法国学校读书,为今后就读大学做准备。 三、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母语为中文,中国国籍,且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居住; 4、年龄20-30岁; 5、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申请此项目的同学会延期一年毕业); 6、法语专业或其它专业。非法语专业需取得法语B1级别; 7、在外语教学法、课堂管理和交流互动方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 8、愿意努力适应新环境、克服困难,能够在长期远离国内家人和朋友的状态下正常工作; 9、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选拔程序 1.校内选拔 请填写打印1)《2018-2019年度赴法汉语语言助教申请表》(不可手写),2)《山东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3)百分制成绩单于11月13日(周一)11:00前交至: 本科生院(明德楼B111)盛老师 本科生院将视报名情况对申请人进行筛选,择优推荐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2. 全国选拔 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经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审核之后,择优安排面试(或电话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录取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将根据CIEP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综合面试成绩确认赴法汉语助教名单。 六、费用 根据项目要求,候选人需支付500元项目报名费,报名费用不予退还。正式录取后,项目参加人另支付5500元项目管理费。 七、派出时间、工作内容及待遇 拟定于2018年9月中下旬派出,至2019年4月30日。派出助教将在法国中小学任教,每周5-15课时;工作合同期为7个月,当年10月至次年4月;每月工资约为964.88欧元,税后工资为794欧元,累计发放7个月;享受法国医疗保险;住宿自理(可申请法国政府的住宿补贴);往返机票自理。 我校推荐名额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未尽有关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本科生院 国际事务部 201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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