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随着我校外籍教师工资改革方案的出台,自2016年9月开始,国际事务部外事服务中心所管理的外籍教师公寓(房源见附件)将公开接受校内各单位聘请的外籍专家付费入住。为保障外籍专家的校内公寓住宿,提高外籍教师公寓使用率,发挥最大效益、保障我校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经相关部门研究,特将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 外事服务中心所管理的外籍专家公寓只接受校内聘请单位的代理申请,不接受外籍教师的直接申请。各单位在为外籍教师代理申请时,须将公寓详细情况告知外籍教师,并取得外籍教师的同意。
- 入住人须根据聘用合同签订入住协议,每次最长申请入住期限为一年,入住合同期满后如希望继续入住,须重新申请。连续最长入住不超过3年。入住人不在校超过三个月者须办理退房手续,以充分有效利用房间。
- 入住人员须缴纳房屋租金和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租住费用按照比市场价偏低的原则收取入账,三个月及以上入住者,每月1600元人民币(中心校区8套精装房每月2000元),三个月以下入住者费用标准见附件。
- 审批入住申请时,学校将按分类和优先受理的原则进行,着力保障我校基本教学、科研所聘请的外籍教师入住,并充分考量高端外籍专家的住宿安排。从类别上,受理的优先顺序:第一为语言/专业类外教,第二为学术类外籍教师,第三为其它类。从住宿期限上,受理的优先顺序:第一为3个月(含)以上的;第二为1个月(含)以上3个月以下的;第三为1周(含)以上1个月以下的。一周以下不予受理入住。
- 当学期内的入住申请,由外事服务中心随时受理,并根据房间空余情况按申请先后顺序安排入住。跨学期的入住申请,由外事服务中心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将申请汇总报国际事务部,研究审批后公布结果。
- 外事服务中心继续为外籍教师公寓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管理。各聘请单位需指派相对固定的联络人,协调解决外籍教师在住宿中出现的问题。
- 外事服务中心每月公布所管理的外籍教师公寓的空房情况,请各单位根据自己教学和科研需要,为本单位聘请的外籍教师代理申请入住,并将申请(下载并填写的申请表等相关资料)通过OA系统提交国际事务部。短期入住在五个工作人内通知结果,跨学期入住审批结果分别于每年1月25日和7月25日前后公布。具体操作流程:OA系统——业务申请——请示报告——填写相关内容,提交单位选择国际事务部——点击左上角流程处理——选择节点,请本单位各级领导审批——本单位审批完成后,流程回到申请人,再次点击流程处理——选择“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节点——选择国际事务部——申请完毕。
国际事务部OA管理员:张国森 电话:65795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309房间
外事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芳 电话:64504
电子邮件:zhangfang@sdu.edu.cn
地址:中心校区留学生公寓2号楼前台 附件:
- 外籍教师公寓房源信息表http://www.nymmsj.com/uploadfile/2017/0602/20170602033438868.pdf
- 山东大学外籍教师公寓住宿管理规定http://www.nymmsj.com/uploadfile/2017/0602/20170602033512374.pdf
-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f Gust House regulations http://www.nymmsj.com/uploadfile/2017/0602/20170602033541551.pdf
- 山东大学外籍教师公寓申请表http://www.nymmsj.com/uploadfile/2017/0602/20170602033622783.doc
- 山东大学外籍教师公寓短期住宿价格一栏表http://www.nymmsj.com/uploadfile/2017/0602/20170602033633628.pdf
- 山东大学外籍教师公寓住宿价格一览表http://www.nymmsj.com/uploadfile/2017/0612/201706120257082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