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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项目:2018年春季学期港澳台地区
2017-09-25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友好高校的学生互派协议及对方学校通知,现选派成绩优异的同学赴以下学校交换学习一学期。请感兴趣的同学点击链接,查看项目招生简章,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项目
序号 学校 名额
1 逢甲大学 本科生4名
2 义守大学 本科生2名
3 政治大学 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
4 台湾清华大学 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5 岭南大学 本科生4名
6 文化大学 本科生2名,研究生2名
7 东吴大学 本科生2名,限法律专业
 
二、项目费用
1、港澳台地区友好学校免收交换生学费、注册费。
2、我校派出交换生应向学校正常交纳学费,其他费用(赴港澳台手续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等)自理。详见各大学项目介绍。
三、报名要求
1.山东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15、16级;研究生16级)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4.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在外交流学习任务。
四、报名材料
1.《山东大学学生海外学习经历项目申请表》
2. 中英文百分制成绩单(16级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研一阶段成绩单)
3. 山东大学在读证明(本科生提交)
4. 外语成绩证明(如有要求)
5. 选课计划表
6. 个人陈述(中文,约400字,内容包括个人优势、择校原因、交流规划等)
五、报名截止时间
请于2017年09月29日(周五)11:30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六、报名地点
本科生交至本科生院(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11室,盛老师)
研究生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17室,焦老师)
七、咨询:
若对项目有疑问,请发邮件,注明自己的姓名 、学号、手机号码。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傅老师   outgoing@sdu.edu.cn  88365337
本科生院     盛老师   jlk@sdu.edu.cn
研究生院     焦老师   pyb@sdu.edu.cn
八、 说明
1. 请务必自行登录各友好学校网站了解对方学校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详读各学校招生简章。
2. 如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年度选派计划,将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派交换学生,外方大学最终决定录取人选。录取结果将在网站上公布。
3. 被录取后,不可再申请同一学期的其他海外长期交流项目,且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交流资格,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海外交流项目申请。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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