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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指南(暂行)
2017-06-30
    用人单位在原岗位(职业)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山东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未按照办理时限要求的紧急申请不予受理),但不得早于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九十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

    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结《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延期。变更流程详见: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指南(暂行)


一、     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备注
1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信息表     电子 按照模板填写 境内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信息表 模板

*此表格请提交Excel版本,无须转为PDF格式。
2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2份 纸质、电子 学院审核内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人将两份签字后,一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另一份不加盖公章 国际部填报系统后,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发至学院经办人邮箱。
外教境外申请时可以复印、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将签字页发至学院。
3 聘用合同(含附件)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合同中外教姓名、护照号码须与现持有效护照一致。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必要内容。
4 护照信息页、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入境章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入境签章页、签证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建议信息页与其他材料分开,单独扫描成独立文件
5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包括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
6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原件 1张 电子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格式,大小40K-120k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560(高)像素、24真色彩。 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7 其他材料          
备注:
*以上材料电子版(除《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信息表》外)必须为pdf、png、jpg格式,并且每份大小不得超过1MB,其他格式如jpeg等届时系统将无法上传。每一份材料(同一事项)请扫描成一份pdf。

1.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需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
2.同一单位改任新职务的,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延期是应提交岗位变更证明。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须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按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延期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二、     办理流程
1.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将以上表格中所有电子版申请材料(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外)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命名:外教姓名+学院+工作许可延期)发送至:wgzj@sdu.edu.cn
2.  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收到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后,国际事务部将填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并将系统生成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用人单位。收到邮件后,用人单位须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国际事务部(明德楼C309)。
3.  山东省外专局预审、受理、审查、决定。在确认且申报材料齐全且内容规范后,国际事务部将在系统中提交网上申请,并将在初审通过后至山东省外专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及标准、且申请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山东省外专局将受理并审查材料。审查结束后做出是否颁发许可的决定。
4.  领取证件。收到山东省外专局授予许可的决定后,国际事务部将通知用人单位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用人单位协助外教延期《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三、     办理时限
    山东省外专局网上预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收到纸质材料后,山东省外专局对受理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并告知用人单位,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应当在现持证件有效期届满至少30日前提交申请,但不得早于有效期届满前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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