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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指南(暂行) |
2017-06-29 |
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周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清单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 /电子 | 要求 | 备注 | 1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变更信息表 | | | 电子 | 按照模板填写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变更信息表 模板 *此表格请提交Excel版本,无须转为PDF格式 | 2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 原件 | 2份 | 纸质 | 学院审核内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两份都由外教签字,一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另一份不加盖公章 | 国际部填报系统后,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发至学院经办人邮箱 | 3 |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 原件/复印件 | 1分 | 纸质、电子 | 具体见备注 | | 备注: *以上材料电子版(除《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变更信息表》外)必须为pdf、png、jpg格式,并且每份大小不得超过1MB,其他格式如jpeg等届时系统将无法上传。每一份材料(同一事项)请扫描成一份pdf。 1.申请人护照(国际旅行证件)号,应提供新护照(国际旅行证件)号及信息页、签证页。 2.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的,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应提供变更申请函及相应的证 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应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 办理流程 1.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将以上表格中所有电子版申请材料(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外)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命名:外教姓名+学院+工作许可变更)发送至:wgzj@sdu.edu.cn,同时在邮件中注明变更项目及内容。 2. 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收到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后,国际事务部将填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并将系统生成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用人单位。收到邮件后,用人单位须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国际事务部(明德楼C309)。 3. 山东省外专局预审、受理、审查、决定。在确认且申报材料齐全且内容规范后,国际事务部将在系统中提交网上申请,并将在初审通过后至山东省外专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及标准、且申请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山东省外专局将受理并审查材料。 4. 领取证件。收到山东省外专局授予许可的决定后,国际事务部将通知用人单位领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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