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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交纳
2014-10-16
     1.留学生在报到注册期内应交清所有费用,学费按年度缴纳。
     2.持旅行支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在报到期内交清所有费用的同学,请提前向留学生事务办公室办理缓交手续,缓交期不得超过10天。超过缓交期者,需按学期学费标准的5%交纳滞纳金。
     3. 缓交期内仍未交清学费的语言进修生,学院将不再允许其参加课堂学习,未交清学费的学历生,其本学期学习成绩将不记学分,并不为其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
     4. 所有非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及享受学费全免优惠的非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应交纳全额保险费。每人每年医疗保险费共计800元人民币,到期应该续交保险费。
     5. 学费和其他费用必须按学年提前支付(语言生按学期支付)。新生到达学校后请速到附近的中国银行开通个人账户,并将注册费、学费、保险费等按年度费用标准存入个人账户,然后持卡到会计办公室刷卡交费。学费等费用延期交付可能会导致入学资格取消、无法选课、无法获得签证等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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