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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外国专家“友谊奖”的通知 |
2014-03-19 |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2014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4】7号文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聘请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一般应是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友谊奖”。 3、为我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且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籍专家。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填写《友谊奖申请表》(请从国家外专局网站http://www.safea.gov.cn/content.shtml?id=12746037下载) 2、所报材料内容要翔实可靠,推荐人选的成绩和贡献描述应客观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500字以内(可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3、往年申报过“友谊奖”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在其再次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外国专家配偶或其亲属曾获得过“友谊奖”的,也须在表中准明。 4、《友谊奖申请表》书面材料的填写,除聘请单位意见栏可用钢笔之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申请表中“聘请单位意见”栏由学院(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所)公章。 5、《友谊奖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外籍教师护照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随报电子照片)。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wgzj@sdu.edu.cn
三、申报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4月1日前申报材料提交国际事务部(中心校区明德楼C309)。 人事部: 联系人:王姣云,电话:64557,邮箱:szb@ sdu.edu.cn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麻梦然,电话:64874,邮箱:wgzj@sdu.edu.cn 人事部 国际事务部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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