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以下简称海外教师)指具有外国国籍和所在地区永久居留权,来我校全职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可分为教学型教师(基础语言课和专业课教学)和学术型教师。 海外教师实行合同制聘任,纳入学校流动编制,参照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予以聘任、考核、评估和管理。人事部负责海外教师招聘计划的发布、聘任、待遇落实、工资管理和考核工作。国际事务部负责海外教师涉外事务管理和服务,协助外教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居留许可》的申请等。用人单位负责海外教师的日常管理。海外教师其他事务按事业编制教职工现有体制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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